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46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8〕93号)精神,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(东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(以下简称东莞综试区)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新发展理念,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充分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做法,结合东莞产业优势和货源地优势,因地制宜、求实创新、大胆突破,进一步深化外贸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通过制度创新、管理创新、服务创新和协同创新,加快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,着力打造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,不断巩固和增强东莞制造的品质地位与品牌影响力,以跨境电子商务助推东莞和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(二)基本原则。
坚持政府推动、市场主导。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、激励、协调作用,继续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充分发挥东莞制造业强市和外贸大市优势,坚持以市场为导向,不断充实和壮大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。
坚持审慎包容、高效监管。坚持以开放、包容的管理思维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、便利化和业态创新,在规范中发展,在发展中规范,以发展为主;坚持“管得住”与“通得快”相结合,既要依法依规安全高效监管,又要积极创新制度措施,促进通关便利化;建立容错机制,坚持循序渐进,逐步规范,在风险可控范围内为跨境电子商务放量增长提供发展空间。
坚持综合改革、协同发展。推动政府监管与市场培育、制造业与服务业线上线下更紧密融合,加快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,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、生态圈协同发展。
(三)发展目标。
经过3年的建设,优化整合商务、海关、税务、外汇等政务服务资源,打通生态圈关键节点,推动东莞加速形成制造、交易、集货、支付、物流、结算、结汇等全产业链“闭环式”生态圈,力争把东莞打造成为投资贸易便利、政府服务高效、环境宽松有序的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、物流基地、“双创”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基地。到2020年,东莞市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突破450亿元,打造3-4个示范带动园区,形成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新增长极。
——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。发挥东莞制造业优势,顺应外贸订单碎片化新常态,推动传统制造业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“互联网+营销”新模式,逐步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在全市外贸出口中的比重,促进东莞外贸结构优化,以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建设推动东莞外贸高质量发展。
——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基地。破解跨境电子商务订单货源分散、批量偏小、规格品种繁杂与国际运输批量化之间的矛盾,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基地,提升集货拼柜能力和物流效率。在物流集货基础上,引入通关服务、金融服务、人才服务、数据服务等现代供应链要素,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关键环节融合发展,缩减中间环节,实现东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降成本、增效益。
——跨境电子商务“双创”基地。以构建优质的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环境为依托,汇聚创新发展新动力,拓展创新发展新渠道,着力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通过众创、众包、众扶、众筹等新模式在东莞集聚发展,集聚一批高端项目和创新型项目。
——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基地。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,找准定位和优势,积极推动港澳地区商务、物流、金融、会计、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资源与东莞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有效对接,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基地。
二、主要建设任务
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形成闭环生态圈为重点,在各个关键环节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和业态模式创新,建立包容、安全、高效、便捷的发展环境,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、便利化、规范化发展;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支持、服务制造企业更好地适应全球消费市场新格局,逐步掌握和巩固海外营销渠道、市场信息和品牌话语权,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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